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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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家利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执行人***在工行广东省深圳观澜支行的账户40×××59存款,冻结金额以人民币24539.95元为限。 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7日止。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