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家利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执行人***在工行广东省深圳观澜支行的账户40×××59存款,冻结金额以人民币24539.95元为限。

冻结期限一年,自2020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17日止。

需要续行冻结的,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0-06-17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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