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潢川县绿洲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市启达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查封被执行人焦作市启达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和平路北段东侧启达小区(公元596)11号楼1层104、105、106、107、108、109、110号(证号:武房权证龙字038069、03××70、03××71、03××72、03××73、03××74、03××75号),2层205、206、207、208、209、210、211号(证号:武房权证龙字038082、03××83、03××84、03××85、03××86、03××87、03××88号)的房产共计14套。查封期限为三年。

二、在查封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10
发布日期 2020-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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