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马鞍山市国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富马博高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马鞍山市银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马鞍山市银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富马博高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XX万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额财产。 案件申请费1XXX元,由马鞍山市国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1-19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