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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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建瓯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申请人***、***共同所有坐落于建瓯市新区78-80#地块B7-4单元(1层)房产(房屋产权证号:瓯房权证字第××号),保全价值以人民币100万元为限,查封期限三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21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