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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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安徽亿源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省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河北荣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2019)皖1204民初2251号民事判决; 二、河北荣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东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工程机械劳务费用287150元及利息(自2017年11月2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至上述工程款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5608元,由河北荣邦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东阳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607.25元,由***承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