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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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蚌埠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蚌埠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违约金8247.58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37元,减半收取168.5元,由原告***、***负担143.5元,被告蚌埠荣盛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30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