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新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伊宁县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伊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350000元、违约金14000元,合计364000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6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09 |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