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西安元弘商贸有限公司
西安国磊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陕0103执恢233号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西安元弘商贸有限公司、孟某某、孟某、王某:

西安国磊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执行西安元弘商贸有限公司、西安国磊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孟某某、孟某、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陕西省西安市汉唐公证处(2017)陕证执字第306号执行证书。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共履行4247151.88元,申请人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0)陕0103执恢233号案件执行完毕,于2020年4月25日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五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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