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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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长葛市力驼电器有限公司 河南恒奕晟实业有限公司 长葛市四通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葛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河南恒奕晟实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9167元,减半收取4583元,由上诉人河南恒奕晟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