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黑龙江倍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富锦市宏运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佳木斯泓程米糠油脂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拍卖被执行人***所有位于富锦市富前社区1组房产,富房权证富锦市第2009001***号,建筑面积54平方米、富房权证富锦市第2009001***号,建筑面积72平方米、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1号1单元**层*号,房产证号第2016001***号,建筑面积89.99平方米。 二、拍卖被执行人富锦市泓程米糠油脂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富锦市南岗街47委土地(地号:647-1**-**)地号:黑富锦国有(2008)第2**号,使用权面积60214.3平方米的土地一处。 三、拍卖被执行人富锦市泓程米糠油脂有限公司所有位于黑龙江省富锦市富前社区15组证号(富房权证富锦市字第2011005***号)建筑面积3950.1平方米仓库。 四、拍卖被执行人富锦市泓程米糠油脂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富锦市富前社区1组,证号(富房权证富锦市字第2012004***号),建筑面积9126.36平方米仓库、位于富锦市富前社区1组,建字第公2012-**(2)号仓库,建筑面积6630平方米、位于富锦市富前社区1组,建字第公2012-**(1)号仓库,建筑面积3601平方米。 五、拍卖被执行人富锦市泓程米糠油脂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富锦市南岗街47委办公楼一处(建筑面积1351平方米)、车库160.平方米、职工宿舍48.15平方米。 六、拍卖被执行人富锦市泓程米糠油脂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富锦市南岗街47委厂区内输送机、地秤150顿、烘干塔两座、立筒仓两座、铁路专用线一条长度667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08-22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