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三河市国英印务有限公司 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沧州市中心医院 上海同谊大药房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三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三河市国英印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元,由原告三河市国英印务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9-03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