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 微贷(杭州)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偿还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借款本金63203.66元及利息(自2016年6月12日起按月利率0.94%计算至2016年9月12日,自2016年9月13日按年利率24%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锐拓(杭州)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原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93元,公告费290元,合计2883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3 |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