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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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 |
类型 |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20)湘0111执恢553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 王天保、彭美芳、王天福、张青: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信贷中心与被执行人王天保、彭美芳、王天福、张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