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黔东南州世恒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凯里市利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凯里市池中池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黔东南州世恒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35884元及滞纳金2503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若义务人未按照判决书确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379元,由被告黔东南州世恒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在上诉期限内直接向上诉法院预交上诉费,上诉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6-28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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