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洛阳忠元石油化工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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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奎屯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926元,减半收取计463元(原告已支付),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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