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迁西县博顺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路北支公司西山道营业部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2019)冀0209民初1582号民事判决;

二、被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赔偿上诉人***各项经济损失103652元。

一审案件受理费1278元,由上诉人***负担120元,由被上诉人迁西县博顺物流有限公司负担1158元。二审案件受理费2521元,由上诉人***负担236元,由被上诉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中心支公司负担2285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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