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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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本金2495.18元; 二、被告***以借款本金2495.18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9日起至此款付清时止,按年利率23.66%的标准支付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利息; 三、驳回原告重庆小雨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判决给付义务,限义务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履行完毕;若逾期履行上述判决第一项,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负担(未缴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当事人应自觉履行判决的全部义务,一方不履行的,权利人可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该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
裁判日期 | 2019-12-24 |
发布日期 | 2020-0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