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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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天津振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河间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被申请人***所有的日野牌型号为SK200的挖掘机一台(环保编号为2-3J160940),查封期限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二年; 二、查封被申请人***驾驶的登记在被申请人天津振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津C×××××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车牌号为津C×××××的鲁畅达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查封期限为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二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20-07-29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