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石家庄亨通建筑有限公司
河北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河北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滦南分公司
河北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唐民初字第216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河北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俊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滦南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1904.69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19-06-26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