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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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深圳市富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岑溪市新动力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恒景陶瓷购销部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法院 |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岑溪市新动力陶瓷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1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7-02-04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