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富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岑溪市新动力陶瓷有限公司
佛山市禅城区恒景陶瓷购销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票据纠纷
法院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申请人岑溪市新动力陶瓷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415000元,或查封、扣押其所有的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7-02-04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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