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 许昌博亚达散热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鄢陵支行的起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14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