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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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瑞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偿还原告应急转贷资金250000元及利息损失(截止至2020年4月15日尚欠利息11389元,此后至履行完毕之日利息以250000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计算),款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本院转付。 二、被告***、***、***、***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5050元,减半收取2525元,由五被告负担(五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到本院缴纳受理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1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