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一案 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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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新辉电器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湘乡道兴鞋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限被告***在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原告湘乡道兴鞋业有限公司返还公司公章及营业执照; 二、驳回原告湘乡道兴鞋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收取8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