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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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2019)鄂0104民初521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二项;

二、变更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2019)鄂0104民初5217号民事判决第三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支付违约金1390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维持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的负担。

二审案件受理费5020元,由***负担2510元,由***负担251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8-17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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