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
金湖县六环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上诉人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613元,减半收取806.5元,由上诉人江苏陆地方舟新能源车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06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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