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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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返还原告***购房款人民币39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三、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人民币385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四、被告杭州杰林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对被告***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五、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215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337元,由被告***、杭州杰林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7878元。诉讼保全费人民币3475元,由原告***负担人民币762元,由被告***、杭州杰林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2713元。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款,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用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交纳本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