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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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东台市健舒户外家具有限公司 滨海健舒家具有限公司 江苏健舒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滨海健舒家具有限公司、东台市健舒户外家具有限公司、江苏健舒电子器材有限公司、***、***所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债券、股票、股权、基金份额等人民币2360000元;或扣留、提取其在有关单位的同等数额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2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