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苏花种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四牌楼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云阳支行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苏0412执保1262号 王柳芳: 你申请财产保全的(2020)苏0412执保1262号案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保全申请,本院依法采取如下保全措施: 轮候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云阳支行的账号62×××75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工行江苏省镇江丹阳支行的账号11×××32人民币8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8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1年8月10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业务部的账号37×××21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17773.43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工行江苏省镇江丹阳支行的账号11×××73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6744.53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业务部的账号37×××22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22448.55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工行江苏省镇江丹阳支行的账号11×××97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5884.54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四牌楼支行的账号13×××19_156_1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1961.77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交通银行镇江丹阳支行的账号62×××37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2352.07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交通银行镇江丹阳支行的账号60×××06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2959.1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肖国强名下的在招商银行镇江分行丹阳支行的账号62×××75_00001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3492.09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江苏花种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在华夏银行丹阳支行的账号13×××22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16448.66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江苏花种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在浦发银行丹阳支行的账号38×××77人民币76000000元,实际冻结金额21.10元,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1年8月4日止; 冻结被保全人江苏花种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花王股份(证券代码603007)10501600股股票及孳息,冻结期限自2020年8月12日起至2023年8月11日止。 本案已经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八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