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8-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明电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1402执223号

许福进、农斌升、广西明电建设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许福进申请农斌升、广西明电建设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依法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20603.98元至本案执行案款专项账户,其中本案标的本金及利息为20405.98元,执行人为198元。现已将该案款发放给申请人,已将执行费198元上缴国库。至此,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三月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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