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8-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南宁市荣良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
灵山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广西粤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昊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5212元(上诉人广西昊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预交15212元,上诉人广西粤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已预交8829.2元),由上诉人广西昊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8599.3元,由上诉人广西粤海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负担6612.7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03
发布日期 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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