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通许县旭瑞商务宾馆有限公司 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通许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通许县旭瑞商务宾馆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219447.92元予以冻结或同等价值财产予以保全。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07-30 |
| 发布日期 | 2020-08-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