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友联工程有限公司
滕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山东友联工程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滕州市荆河街道滕南中学、滕州市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3740元,减半收取1870元,财产保全费1520元,由原告山东友联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19-10-1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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