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太原清徐人家晋韵楼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山西航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无因管理纠纷
法院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太原清徐人家晋韵楼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4000000元及迟延履行的利息;仲裁费430287元;执行费47463元;如上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的存款不足,查封、冻结、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1-10
发布日期 2019-12-30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