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莞市长安镇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
东莞长安昌众造纸有限公司
东莞市长安工贸发展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粤1972民初306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东莞市长安镇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东莞市长安工贸发展总公司的起诉。

东莞市长安镇对外经济总公司、东莞市长安工贸总公司一审预交受理费311944.45元,二审预交受理费311944.45元,共计623888.90元,均退回给东莞市长安镇对外经济总公司、东莞市长安工贸总公司。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19-12-12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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