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绿网天下(福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天讯天网(厦门)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贵州祥泓云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贵州祥泓云科技有限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绿网天下(福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返还预付款13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39万元及绿网天下(福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支出的保全费5000元; 二、***应对贵州祥泓云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履行清偿责任后,有权在承担清偿责任范围内向祥泓云公司追偿。 三、驳回绿网天下(福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0925元,由绿网公司负担1246元,祥泓云公司负担19679元。款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4-22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