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决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临沂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清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决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2020)鲁1327执1411号 本院在执行本院(2019)鲁1327民初5882号民事判决书中,申请执行人临沂三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将被执行人江苏清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江苏清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决定如下: 将江苏清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四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