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盛炎商贸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齐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江苏省江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东宏建设有限公司车站小区二期项目部西侧集装箱宿舍3米*6米50个(包括楼梯踏步和空调床位)、办公区活动板房两层14间、会议室、餐厅、厨房、卫生间等房产及屋内设施一宗(包括空调、办公室家具、装修、铁艺栏杆),查封期限为叁年,查封期间,未经本院允许,不得买卖、抵押、变更登记手续等。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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