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广西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灌阳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桂0327执256号 广西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杨龙海、何荣姣: 本院执行的广西灌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杨龙海、何荣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杨龙海、何荣姣自动履行,执行金额252927元,申请执行人已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