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闽清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409284.40元(以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查可控的财产为限)期限为一年; 申请延长查封、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2566元,由申请人***、***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8-17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