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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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阜阳市汽运集团同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上诉人阜阳市汽运集团同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629元,减半收取314.50元,由上诉人阜阳市汽运集团同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8-09-10 |
发布日期 | 2020-08-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