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耒阳市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支行
湖南龙源置业有限公司
连州市星子镇企业煤炭经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连州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连州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粤1882民初2072号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支行。地址:广东省连州市*******。

负责人:谢思华,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汪广录,该行行长助理。

委托代理人:黄明存,该行职员。

被告:连州市星子镇企业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地址:连州市星子镇。

法定代表人:***。

被告:湖南龙源置业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耒阳市*******************。

法定代表人:周某1。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30************011。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30************026。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30************313。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30************625。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41************654。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41************646。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30************253。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30************324。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30************252。

被告:***,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公民身份证号码430************260。

被告:耒阳市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耒阳市***口。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支行与被告连州市星子镇企业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湖南龙源置业有限公司、***、***、***、***、***、***、***、***、***、***、耒阳市龙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5日立案。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支行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州支行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唐彬诚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吴亚桐

裁判日期 2019-12-13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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