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长春东北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吉林省凯达管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保全
法院 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预查封被申请人吉林省凯达管业有限公司使用的土地(轮候预查封);

二、预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房屋的房籍(轮候预查封)。

三、预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股权。

查封期限为三年。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申请人长春东北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2-20
发布日期 2019-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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