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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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大埔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原告***人民币38994.74元及利息(从2018年1月3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的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23.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