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丰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233民初71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新丰县人,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广东省新丰县人,住***。 原告***诉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预交受理费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潘英勤 二零二零年八月六日 书记员李蕊 |
裁判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