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山阳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山自然资处字[2019]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责令***立即退还非法占用的188.9平方米土地”的内容。由山阳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二、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山阳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山自然资处字[2019]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依法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88.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一切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内容。由山阳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山阳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山自然资处字[2019]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并处每平方米10元罚款,计1889元。”的内容。

四、不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山阳县自然资源局作出的山自然资处字[2019]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逾期不交纳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的内容。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6-15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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