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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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远健药业有限公司 江西新远健保健食品有限公司 江西新远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江西新远健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康洋药业有限公司 深圳金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无效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江西新远健药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新远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12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 二、被告江西新远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协助原告江西新远健药业有限公司将登记在被告江西新远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江西新远健保健食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变更登记到原告江西新远健药业有限公司名下。 本案案件受理费8180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86800元,由被告江西新远健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农行南昌市环湖支行,账号:31×××42-3,收款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注明“诉讼费”],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19-03-25 |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