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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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健康壹加壹饮料有限公司 江西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撤销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2019)赣0302民初495号民事判决; 本案发回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江西瑞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727元予以退回,上诉人江西健康壹加壹饮料有限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8163.71元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19-12-05 |
发布日期 | 2019-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