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银行卡纠纷
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20)苏0104执3930号案件的执行。

如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0-08-19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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