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2020)川1083执329号之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0-08-2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省东旭置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隆昌县金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法院 四川省隆昌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对被执行人四川省东旭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隆昌市XX街XX号及位于隆昌市XX路XX段XX号商业用房予以查封,并评估、拍卖;

二、对被执行人四川省东旭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隆昌市XX街XX号负一层001号至031号共计31个地下车位及负二层XX号共6个地下车位予以查封并评估、拍卖;

三、对被执行人四川省东旭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隆昌市XX路XX段XX号商业用房予以查封并评估、拍卖;

四、对被执行人四川省东旭置业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隆昌市XX街XX小区X幢X单元X层X号住房一套及X幢X单元X号商业用房予以预查封,并评估、拍卖。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06
发布日期 202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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