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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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
裁判结果 |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川71执91号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汪杰: 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与汪杰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被执行人汪杰应向申请执行人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义务并负担本案执行费50元。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汪杰向申请执行人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主动履行了债务,至此,捷信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汪杰仲裁裁决一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本案执行费50元已由被执行人汪杰缴纳。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一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8-25 |